关于公布首批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定点医疗保健机构的通知
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09-11-20 09:15 作者:李医生 点击:次
各县(市)区卫生局:
按照《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资格认证标准》,我局组织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专家指导组成员等有关专家,于0月份进行了全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资格认证检查。根据检查情况,现公布第一批22家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名单以及通过检查认证的项目内容(见附件)。各单位没有通过检查认证的项目内容要抓紧时间进行整改,经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初检合格后,报市项目办复核。
第一批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名单.
吉安市卫生局妇幼保健处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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