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市医疗质量与安全百日专项行动总结表彰会议的通知
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09-11-19 10:27 作者:李医生 点击:次
各县(市)区卫生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定于月20日下午2时在市疾控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全市医疗质量与安全百日专项行动总结表彰会议,请各县(市)区卫生局分管局长、业务科长,二级以上医院分管院长、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院感办主任参加会议。
医政处
2009年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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